发布时间:2022年02月24日
来源:商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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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高质量实施<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>(rcep)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为各部门、各地方高质量实施协定指明了方向,全省商务系统、各园区要认真学习领会,切实抓好贯彻落实,现就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,统筹谋划。《指导意见》对rcep工作进行了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,是推动rcep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。我厅已成立rcep工作专班,并于1月27日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,各项工作已全面启动和铺开。目前我厅正在研究起草我省全面实施rcep行动计划,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、园区,认真对照《指导意见》工作目标及重点任务等内容,结合本地实际及特色,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贯彻落实方案,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,并参与起草我省行动计划,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。
二、迅速行动,搞好对接。rcep对接筹备工作已启动,请各市州,园区制定各项对接方案,包括行业的对接、企业的对接、园区的对接、商会的对接、市场主体的对接、通道的对接等方面。今年上半年,我厅将密集对接rcep国家驻华使领馆、国际组织、商协会、企业和研究机构等,请各单位立足本地实际,提出对接需求,全面统筹考虑。
三、主动作为,加强培训。我厅将聚焦湖南对rcep国家的优势产业、进出口主要商品及产品类别等,根据各市州、园区的特点和实际需要,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,线上线下相结合,培训主要涉及宏观政策解读、微观操作指导等内容。请各市州、园区结合本地区工作需要,将有关培训需求反馈我厅。
请各市州商务部门、园区尽快确定rcep工作联络员,并将联络员信息及有关建议、工作方案于2月28日前反馈至我厅(联系人:曾旸子:18569056962,洪艳:85281287,18874824201,邮箱:swt82287167@163.com)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 1.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高质量实施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的指导意见
2.各市州、园区联络员信息表
3.各市州、园区意见和建议反馈表
湖南省商务厅
2022年2月17日